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,营业所积极落实新冠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优惠政策,将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的用水价格按基准价下调10%,并免收违约金。对疫情期间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污水处理费。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。我市中心城区中小微用水企业约90家,我们迅速组织专班,主动对接,通过上门服务、短信提醒、电话通知等方式,积极宣传水费优惠政策,告知办理减免流程,提醒企业准备社会信用代码、纳税申报表等自检材料,真正为企业服好务。 二是强化供水服务保障。在疫情防控期间,我们对所有企业和个人用户采取“欠费不停供”及免收违约金政策,加强微信公众号、支付宝等线上缴费服务和热线电话服务,保障民生用水。 三是积极办理减免手续。为优化减免流程,我们采取的是先交款后减免的方式。截止12月15日,已为86家企业办理了水费减免退款手续,减免金额11.2万元;有4家企业疫情期未产生用水。同时,我们按照市住建局安排,为代征的污水处理费办理减免,共减免90家企业累计41.7万元,已于12月21日全部办结。